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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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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決書篇

裁決書是什麼?為什麼會收到裁決書?
  • 發布單位 / 積案催收課
 

答案:

一、如果您有未結的交通違規案件,超過「應到案日」2個月以上未繳納罰鍰或到案執行吊扣(銷)駕、牌照等處分,本處就會依據電腦挑檔資料,製開裁決書寄送給您(罰鍰如非固定金額者,為第4階段最高罰額)。
 
二、裁決書處罰主文包括:罰鍰金額、吊扣(銷)駕、牌照處分、記點(次)數量,及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內容,視其所違規條款不同而有不同之處分內容。
 
三、裁決書是本處作成之「行政處分」,可針對罰鍰作為移送強制執行之依據,或針對駕(牌)照進行處分之依據。如您對裁決書處分內容不服,請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(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,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為之)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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