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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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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事實

已經將車停放在紅線外,為什麼還是被舉發違規停車?
  • 發布單位 / 違規申訴課
 

答案:

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】第1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:「汽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。」,又按交通部94 年的函釋,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之左、右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,所以紅線的管制,是沒有所謂內外之分,就算沒壓線,只要是在道路範圍內,也是違規停車。此外,即使道路土地是屬於未徵收之私人土地,若已成為既成公眾通行之道路範圍,即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,若違規停車依規定仍得舉發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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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3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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