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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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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決書篇

郵寄裁決書至戶籍地址或已向監理單位申請住居所地址者,但同住之家屬簽收後並未交裁決書給我,送達也生效嗎?
  • 發布單位 / 積案催收課
 

答案:

不論同居人、受雇人或接受郵件人員是否將文書交付本人,均自交付與同居人、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(例如大樓管理員)時發生送達效力。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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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瀏覽人次:89
  • 更新日期:2023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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