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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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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罰篇

如何辦理交通違規案件移轉駕駛人(我將車輛借出,而他人違規駕駛,我收到罰單)?需要攜帶什麼文件?
  • 發布單位 / 違規裁罰課
 

答案:

1. 請於應到案日期之前,備具申請書(請至本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填妥),併下列文件送交(含郵寄)本處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2樓)

(1) 車主為自然人應準備: 

  1. 車主身分證影本1份(正、反面)。
  2. 駕駛人身分證或駕照影本1份(正、反面)。
  3. 違規通知單及採證照片正本。
  4. 申請書1份(需加蓋車主印章)。
  5. 委託辦理另附委託書(違規通知單、照片遺失者,應另附切結書)。
  6. 請填寫白天可聯絡電話。

(2) 車主為法人應準備: 

  1. 駕駛人身分證或駕照影本2份(正、反面)。
  2. 違規通知單及採證照片正本。
  3. 合約書(租賃契約書)2份。
  4.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2份(正、反面)。
  5. 申請書2份(需加蓋公司大、小章)。
  6. 請填寫白天可聯絡電話。
2. 辦妥移轉後,本處會通知您及車輛駕駛人,而新管轄機關將會通知駕駛人到案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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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3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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