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入內容區塊

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:::
列印

舉發程序

違規車輛種類是機車,紅單上「違規事實」欄位卻寫汽車,是否登載錯誤?
  • 發布單位 / 違規申訴課
 

答案:

除非條文中有特別敘明,否則「汽車」即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,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(含機車)。
 
相關法規:
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】第3條規定:「車輛: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,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(包括機車)、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。」。
 
 
 
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
  • up-eye icon瀏覽人次:230
  • up-time icon更新日期:2023-10-23
回到最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