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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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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流程

對申訴結果不服怎麼辦?
  • 發布單位 / 違規申訴課
 

答案:

如不服申訴結果時,得提起行政訴訟,請洽本處所開立裁決書,於收受裁決書之翌日起30日內,以司法狀紙敘明理由並連同裁決書及其他足資佐證資料等,送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(因應組織調整,112年8月15日後,改至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)審理以資救濟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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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3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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