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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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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流程

向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,是否需要費用?
  • 發布單位 / 違規申訴課
 

答案:

提起行政訴訟前須先向法院「按件」繳納新臺幣300元裁判費。

第一審新臺幣300元,第二審新臺幣750元,訴訟舉證過程所生其他費用,如證人出庭之日費、旅費,依法應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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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3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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